吉首市人民医院2号楼 便民商店租赁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作者:jssrm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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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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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医院系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及家属,决定对2号楼一楼便民商店进行院内议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院内议价活动。
一、标的名称:吉首市人民医院2号楼一楼便民商店租赁项目。
二、招标人:吉首市人民医院
三、招标方式:吉首市人民医院院内公开议价采购。
四、标的概况
1.便民商店位置:2号楼一楼局部区域,面积16.10㎡,层高4.5m,开标前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2.中标人必须遵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可以经营商业百货、副食等货物,不得销售烟、酒、槟榔、火柴、打火机、婴儿奶制品、奶嘴及奶瓶、烟花爆竹、违禁用品等产品;不得经营餐饮、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业及有碍医患生活的行业产品等。
3.租期为一年。
4.租赁底价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电费每月按200元单独收取。
5.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承租人不得破坏便民商店的墙体结构,承租人必须按成本价承接吉首康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原有设备及库存商品,承租人可固定一台送货车(免进出费)进出医院。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百货、副食等经营范围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
2.有实力并确保依法依规经营便民商店。
六、议价文件的编制
议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要素:
1.便民商店议价报价书,项目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报价以人民币“元”作为货币单位取整数,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有实力并确保依法依规经营便民商店承诺书。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必须有百货副食经营范围)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议价文件》的响应承诺。
5.议价文件必须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封口加盖单位法人章并在议价现场验证,评标时当场打开。
6.其他。
七、 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及获取院内议价资料的时间:2025年3月18 日8.:00时至2025年3 月20日17时
2. 获取院内议价资料的地点:市医院采供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73号)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 24日9时
4. 议价时间: 2025年3月24日 9:00(如更改时间另行通知)
5. 议价地点:2号楼16楼小会议室
八、议价
1.投标人参加议价的代表须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备查; (4)用资料袋或信封密封并加盖法人盖章的便民商店投标报价书原件。
2.议价时间及地点:同议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九、议价办法
医院议价小组从全面能满足《议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3名中标候选人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则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合同履约注意事项
1.经营所需货架、收银台、收银设备等由承租方自行购置,合同到期或终止时自行处理,医院不负责。
2.合同签订前按中标总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无违约、违法等行为,合同期满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3.签订合同前交满一年租金。
4.不得占道经营。
5.守法经营,不得销售烟、酒、槟榔、火柴、打火机、婴儿奶制品、奶嘴及奶瓶、烟花爆竹、违禁品等产品;不得经营餐饮、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业产品及有碍医患生活的行业产品等。如违约经营吉首市人民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便民商店所销售的商品必须为合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医院周边超市相同商品的价格。否则,乙方自负全部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或终止合同。
7.严禁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转租给第三方,如出现此类情况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终止便民商店租赁使用合同,剩余租金部分不予退还。
8.安全管理。承租人应安全经营,包括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等。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问题及事故,由承租人全部承担责任。
9.承租方须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及其他约定。
十一、其他
1.若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还未与医院签定合同则视为放弃,由中标公示的第二名作为中标单位递补。
2.本《议价文件》由采供中心解释。
十二、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15874358856
吉首市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