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消毒供应中心需采购一套中央空调主机,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拟按采购流程进行院内议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消毒供应中心中央空调主机更换采购项目及相关安装服务
2. 采购数量:1套
3. 项目内容:消毒供应中心中央空调主机更换及安装服务
4. 项目预算: 7万元,具体产品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01 |
消毒供应中心中央空调主机更换项目 |
1 |
7万 |
5. 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必须到现场实地查看
7. 标的划分:一个包
二、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投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资格;
3. 投标单位需在湘西州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需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推荐节能产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还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附制冷与空调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5. 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吉首市人民医院医院认定的招投标不良记录(黑名单)中的供应商和个人(含其控股、参股及担任高管和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人于开标日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原件)
2. 投标人员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3. 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
4. 招标方案报价表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5. 携带拟投产品技术参数、产品介绍彩页、售后等资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07月19日10时00分至 07月24日 10时00分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市医院器械科(吉首市人民北路73号)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2时00分
4. 议价时间、地点: 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吉首 市人民医院2号楼16楼(与实际情况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更改时间另行通知)
5. 联系人:黄科长
6. 联系电话:0743-823331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